2022年阿巴嘎旗事业单位法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 |
2022年9月28日 |
根据中央编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关于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81号)和自治区编办《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法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机编发[2017]58号)精神 ,阿巴嘎旗委编办依托网上登记管理“信用信息监督与管理”系统,抽取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10家,选取抽查工作人员2名,于2022年9月组织开展了公示信息实地核查工作,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
阿巴嘎旗就业服务中心 |
抽查人员 |
李龙、谈海峰 |
回执情况 |
按规定时间反馈 |
实地核查时间 |
2022年9月27日 |
抽查方式 |
现场核查 |
抽查内容 |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
是否公示 |
公示 |
抽查过程 |
1、按照本年度抽查工作安排从法人登记管理系统中选取。2、向抽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3、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登记事项进行实地核查。4、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登记表》并公布核查结果,经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盖章。 |
抽查情况 |
该单位能够按时开展年度报告,资料真实准确。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具备承担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实际使用的名称、印章、标牌等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一致,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现象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
抽查结果 |
合格 |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
无 |
备注 |
|
单位名称 |
阿巴嘎旗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心 |
抽查人员 |
李龙、谈海峰 |
回执情况 |
按规定时间反馈 |
实地核查时间 |
2022年9月27日 |
抽查方式 |
现场核查 |
抽查内容 |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
是否公示 |
公示 |
抽查过程 |
1、按照本年度抽查工作安排从法人登记管理系统中选取。2、向抽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3、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登记事项进行实地核查。4、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登记表》并公布核查结果,经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盖章。 |
抽查情况 |
该单位能够按时开展年度报告,资料真实准确。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具备承担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实际使用的名称、印章、标牌等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一致,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现象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
抽查结果 |
合格 |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
无 |
备注 |
|
单位名称 |
阿巴嘎旗档案馆 |
抽查人员 |
李龙、谈海峰 |
回执情况 |
按规定时间反馈 |
实地核查时间 |
2022年9月27日 |
抽查方式 |
现场核查 |
抽查内容 |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
是否公示 |
公示 |
抽查过程 |
1、按照本年度抽查工作安排从法人登记管理系统中选取。2、向抽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3、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登记事项进行实地核查。4、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登记表》并公布核查结果,经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盖章。 |
抽查情况 |
该单位能够按时开展年度报告,资料真实准确。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具备承担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实际使用的名称、印章、标牌等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一致,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现象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
抽查结果 |
合格 |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
无 |
备注 |
|
单位名称 |
阿巴嘎旗党史地方志研究室 |
抽查人员 |
李龙、谈海峰 |
回执情况 |
按规定时间反馈 |
实地核查时间 |
2022年9月27日 |
抽查方式 |
现场核查 |
抽查内容 |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
是否公示 |
公示 |
抽查过程 |
1、按照本年度抽查工作安排从法人登记管理系统中选取。2、向抽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3、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登记事项进行实地核查。4、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登记表》并公布核查结果,经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盖章。 |
抽查情况 |
该单位能够按时开展年度报告,资料真实准确。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具备承担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实际使用的名称、印章、标牌等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一致,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现象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
抽查结果 |
合格 |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
无 |
备注 |
|
单位名称 |
阿巴嘎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抽查人员 |
李龙、谈海峰 |
回执情况 |
按规定时间反馈 |
实地核查时间 |
2022年9月27日 |
抽查方式 |
现场核查 |
抽查内容 |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
是否公示 |
公示 |
抽查过程 |
1、按照本年度抽查工作安排从法人登记管理系统中选取。2、向抽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3、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登记事项进行实地核查。4、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登记表》并公布核查结果,经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盖章。 |
抽查情况 |
该单位能够按时开展年度报告,资料真实准确。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具备承担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实际使用的名称、印章、标牌等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一致,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现象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
抽查结果 |
合格 |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
无 |
备注 |
|
单位名称 |
阿巴嘎旗政务服务中心 |
抽查人员 |
李龙、谈海峰 |
回执情况 |
按规定时间反馈 |
实地核查时间 |
2022年9月27日 |
抽查方式 |
现场核查 |
抽查内容 |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
是否公示 |
公示 |
抽查过程 |
1、按照本年度抽查工作安排从法人登记管理系统中选取。2、向抽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3、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登记事项进行实地核查。4、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登记表》并公布核查结果,经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盖章。 |
抽查情况 |
该单位能够按时开展年度报告,资料真实准确。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具备承担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实际使用的名称、印章、标牌等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一致,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现象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建议:举办单位、开办资金变动后,及时进行变更。 |
抽查结果 |
合格 |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
无 |
备注 |
|
单位名称 |
阿巴嘎旗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抽查人员 |
李龙、谈海峰 |
回执情况 |
按规定时间反馈 |
实地核查时间 |
2022年9月28日 |
抽查方式 |
现场核查 |
抽查内容 |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
是否公示 |
公示 |
抽查过程 |
1、按照本年度抽查工作安排从法人登记管理系统中选取。2、向抽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3、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登记事项进行实地核查。4、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登记表》并公布核查结果,经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盖章。 |
抽查情况 |
该单位能够按时开展年度报告,资料真实准确。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具备承担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实际使用的名称、印章、标牌等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一致,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现象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
抽查结果 |
合格 |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
无 |
备注 |
|
单位名称 |
阿巴嘎旗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
抽查人员 |
李龙、谈海峰 |
回执情况 |
按规定时间反馈 |
实地核查时间 |
2022年9月28日 |
抽查方式 |
现场核查 |
抽查内容 |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
是否公示 |
公示 |
抽查过程 |
1、按照本年度抽查工作安排从法人登记管理系统中选取。2、向抽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3、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登记事项进行实地核查。4、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登记表》并公布核查结果,经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盖章。 |
抽查情况 |
该单位能够按时开展年度报告,资料真实准确。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具备承担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实际使用的名称、印章、标牌等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一致,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现象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
抽查结果 |
合格 |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
无 |
备注 |
|
单位名称 |
阿巴嘎旗检验检测中心 |
抽查人员 |
李龙、谈海峰 |
回执情况 |
按规定时间反馈 |
实地核查时间 |
2022年9月28日 |
抽查方式 |
现场核查 |
抽查内容 |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
是否公示 |
公示 |
抽查过程 |
1、按照本年度抽查工作安排从法人登记管理系统中选取。2、向抽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3、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登记事项进行实地核查。4、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登记表》并公布核查结果,经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盖章。 |
抽查情况 |
该单位能够按时开展年度报告,资料真实准确。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具备承担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实际使用的名称、印章、标牌等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一致,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现象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
抽查结果 |
合格 |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
无 |
备注 |
|
单位名称 |
阿巴嘎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
抽查人员 |
李龙、谈海峰 |
回执情况 |
按规定时间反馈 |
实地核查时间 |
2022年9月28日 |
抽查方式 |
现场核查 |
抽查内容 |
年度报告、登记事项 |
是否公示 |
公示 |
抽查过程 |
1、按照本年度抽查工作安排从法人登记管理系统中选取。2、向抽查单位送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3、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对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登记事项进行实地核查。4、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登记表》并公布核查结果,经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盖章。 |
抽查情况 |
该单位能够按时开展年度报告,资料真实准确。能够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具备承担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实际使用的名称、印章、标牌等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一致,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现象或出租出借印章行为。 |
抽查结果 |
合格 |
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
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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