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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旗开展政府机构改革评估的通知

  旗政府各部门: 
  2010年我旗启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目前,全旗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已全面结束。根据锡林郭勒盟编委会《关于开展旗县市政府机构改革评估的通知》(锡机编发〔2011〕35号)精神,为促进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旗委、旗政府各项改革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旗编委决定在全旗开展政府机构改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的主要目的
  (一)全面检查盟委办、行署办《关于印发〈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了解掌握全旗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以及政府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检验改革成效,总结改革经验,巩固改革成果。
  (二)通过评估,查找分析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和创新,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基础。
  (三)探索建立评估长效机制,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整体水平。
  二、评估的主要内容
  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分为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和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总体执行情况评估两个方面。
  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的主要内容为:(1)部门采取哪些措施贯彻落实“三定”规定;(2)部门“三定”规定中的职责调整是否到位,部门间、部门内设机构间的职责分工是否合理,部门间、部门内设机构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是否健全完善;(3)部门职能转变的要求是否落实,在完善和创新部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4)部门全部职责是否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或者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行为,是否围绕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出台相关政策措施;(5)部门采取哪些措施强化和落实责任,取得了哪些成效;(6)分管领导对部门职能履行与工作业绩的评价,部门在“条”、“块”内的奖惩情况,部门管理或服务对象的满意度;(7)部门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是否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是否相对应,部门是否定岗定员;(8)部门对优化职责配置、机构设置和深化改革的意见建议。
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总体执行情况评估的主要内容为:(1)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是否落实,在完善和创新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2)部门间职责关系是否理顺,相关职能整合、调整划转是否到位,是否健全完善了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3)在明确和强化责任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4)在清理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自定行政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5)规定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执行情况;(6)在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方面采取了哪些新举措;(7)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
  三、评估的组织实施
  对政府机构改革情况进行评估,是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创新,是贯彻盟委、盟行署改革精神,落实旗委、旗政府各项改革要求,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专人负责,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旗编委负责政府机构改革评估的组织领导工作,研究部署、统筹安排全旗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工作,按期上报政府机构改革情况自评报告。旗编办负责政府机构改革评估的具体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工作,形成本级政府机构改革情况自评报告。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的自评工作,2011年4月30日前向旗编办提交自评报告。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