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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登记机关积极开展税务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时 间: 2018-11-08        来 源: 锡林郭勒盟编办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精神,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成立新的税务机构,原国税局和地税局将不再继续保留。结合改革的完成情况,我盟现已按照要求全面开展各级税务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全盟各级登记机关按照属地负责受理发放证书,新机构初领代码前,须完成旧机构代码的撤销手续(撤销原国税、地税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目前各地登记机关已陆续接到税务机构的申请,并严格按照《中央编办关于开展中央国家机关、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4号)受理录入,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发放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