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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委编办持续完善“两清单一制度” 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改革走向纵深

 

为持续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成果,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系,锡林郭勒盟委编办以完善“两清单一制度”为抓手,强化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目前,全盟13个旗县市(区)均已完成“两清单一制度”编制完善工作。

制定职责事项清单,推动基层依法履职。以自治区党委编办《苏木乡镇(街道)职责事项指导目录为基础以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指导旗县市(区)全面梳理党的建设、城乡建设、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5大类事项,因地制宜制定苏木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完善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对外公布,推动苏木乡镇(街道)依法依单履职,打造权责法定、依法履职的基层治理体系。

完善共同承担事项清单,厘清权责边界。在原有的旗县市(区)职能部门与苏木乡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基础上,聚焦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农牧、应急管理、林草、生态环境等6个领域问题,提出具体性指导意见,进一步厘清旗县市(区)职能部门与苏木乡镇(街道)的职责关系和权责边界,明晰“属地管理”原则,推动更好履职。

细化职责事项准入制度,切实为基层减负。指导旗县市(区)对原有的苏木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进行完善,涵盖准入范围、准入机制、准入程序、准入保障等方面内容,对确需将职责范围内行政事务或阶段性、临时性任务委托或交由苏木乡镇(街道)承担的,严格要求按照职责准入制度规定条件和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才能交由苏木乡镇(街道)履行或协助履行,有效减轻基层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