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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完成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深化森林公安管理体制调整是上级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按照属地化原则,中共锡林郭勒盟委编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盟委、行署统一部署要求,将盟、旗两级森林公安机构由林业和草原局领导管理调整到同级公安局领导管理。此次管理体制调整后,森林公安局职能职责保持不变,业务上接受林业和草原部门指导,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森林公安人员编制整体划转到同级公安局实行统一领导管理,森林公安局机构规格、设置方式等暂保持现状不变,纳入公安机构改革统筹进行。
    通过管理体制调整,进一步整合了警务资源,优化了机构职能配置,有效提升了警务效能,为构建符合现代警务管理体制、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职责使命将发挥重大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