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下发文件明确各旗县市(区)乌兰牧骑核定事业编制不少于35名,对于编制不足的地区要通过各种方式予以补充,保障乌兰牧骑事业发展。
二是对于部分满编地区,难以自行调剂补充的,盟委编办通过统筹调剂预借等方式调剂了96名编制,用于满编地区补充乌兰牧骑编制。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旗县乌兰牧骑人员编制得到根本保障,为充分发挥草原上的“红色文艺轻骑兵”作用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