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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锡林郭勒盟委编办多措并举全面强化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

       今年以来,中共锡林郭勒盟委编办根据事业单位改革精神,以机构整合压缩为主要方向,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中坚持“撤一设一”“撤多建少”等原则,不断强化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以严格控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为方向,不断优化事业单位布局。制定事业单位严控口径,严格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将下一步事业单位改革中涉及的综合执法、职能弱化、行政职能回归等类型以及可能涉及整合的100个事业单位列入严控名单,严格使用事业编制和领导职数,推动事业单位撤并整合,减少机构数量,减轻改革压力,不断优化事业单位布局。

二是以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为突破口,促进机构整合撤并。对于系统内存在行政职能完全回归的事业单位,要求其对行政职能回归后的单位进行整合,以系统为单位,通盘考虑整个系统内其他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同步撤并整合。对于下一步不涉及跨系统调整的事业单位,对内提供支持保障的机构整合为1个,对外提供公益服务的机构整合为1-2个,调整后的单位重新进行“五定”。在下一步事业单位改革中没有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再调整,以“化整为零”的方式提前改革。

三是以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为目标,鼓励引导公益类事业发展。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合理回归,体现在党政机构“三定”规定中,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不断推进“政事分开”。按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要求,扎实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截至目前,通过撤销、转企改制、剥离经营职能后调整为公益类事业单位等多种方式,全盟累计完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16个,逐步实现“事企分开”。通过以上改革,事业单位职能职责趋于合理,公益属性进一步强化,有效保障了公益类事业单位发展。

四是以《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标准,不断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对照《办法》将盟直所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进行模拟测算,梳理出与《办法》不相符的机构编制及领导职数设置,初步摸清底数,为规范设置打好基础。同时,凡涉及部门申请调整事业机构编制事项时,均以《办法》严格进行框定,超出《办法》规定的申请原则上不予研究审批,逐步规范事业单位编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设置。

五是以编制统筹管理使用为抓手,有效盘活事业编制资源。按照《锡林郭勒盟盟直事业单位编制统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加大编制统筹使用力度。盟直已累计统筹收回事业空编1400余名,对于职能弱化的事业机构收回的编制不再允许使用,为应急管理、医疗保障、纪检监察、巡察保障等重点行业领域调剂使用事业编制300余名。各旗县市(区)参照盟直管理方式,也实行了编制统筹管理。编制统筹管理使用有效盘活了事业编制存量,符合“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增有减、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思路,优化了编制结构、提高了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