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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委编办着力规范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工作

       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后,全盟党政群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为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盟委编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着力规范完善实名制系统动态数据,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数据质量。

确保“三个一致”,及时更新新一轮机构改革相关数据。要求盟直各部门依据新印发的“三定”规定、人员转隶及部门领导、内设机构领导调整情况,及时完成实名制系统信息数据更新,核准机构编制和人员基本信息,确保做到“三个一致”,即机构名称与改革方案一致,编制数、领导职数、内设机构设置与部门“三定”规定一致,领导班子人员配备与组织部门任职文件一致。

根据相关规范,进一步核准事业单位信息。要求主管部门安排督促所属事业单位,依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清理规范文件及现有人员情况,双向校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在职人员信息,确保实名制系统信息与分类后的机构编制、人员信息保持一致。

层层压实责任,按管理权限分级完善基础数据。要求各旗县市(区)党(工)委编办负责本地区实名制系统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数据更新,确保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对应、实有人员和实有领导与批准的编制和职数相对应,人员身份和所使用编制类型相对应。

加强联动协调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人。健全联络人制度,重新确认各旗县市(区)党(工)委编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分管领导及联系人,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形成联动机制,加大对各地区的沟通协调和指导力度,及时将机构及人员变化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完善和更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更正,即时、动态调整系统数据,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执行力,做到监督检查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