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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委编办从严从实开展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预防工作 有效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锡林郭勒盟编办围绕深化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健全宣传、制度、监督并重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预防工作体系,以具有机构编制决策权、审批权的领导干部以及从事机构编制工作的人员为重点,全面推进关口前移、惩防并举、全程监管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预防工作,充分发挥各种预防措施的整体功能,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为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供纪律保障。

一、加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筑牢依法办事的思想防线

充分发挥学习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将机构编制领域党纪政纪规定作为重点,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将机构编制法规和纪律教育纳入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主体班教学内容,着力推动机构编制法规纪律教育与践行“四个意识”有机统一,扎实有效地开展预防教育。由盟编办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同志就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纪律和机构改革方面的内容做成课件,先后在各旗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列席的盟委2018年第7次委员会和盟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进行了专题讲解,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进一步了解掌握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纪律和当前机构改革的政策口径。为进一步扩展机构编制政策 纪律宣传教育,组织编印了《机构编制工作文件汇编》,发放给盟、旗两级党政领导和编委领导、盟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盟委党校和行政学院部分主体班次学员和全盟机构编制系统干部职工,让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掌握了解机构编制政策知识,远离机构编制违纪违规的“高压线”。同时,有效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在锡林郭勒日报及其微信公众号中开设“机构编制政策纪律专题学习宣传栏目”,通过快捷、直观的方式向社会各界介绍当前机构编制和机构改革政策纪律,普及机构编制基本知识,为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关口前移”的预防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水平

近年来,锡林郭勒盟编办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议事规则,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盟直事业单位编制统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锡林郭勒盟盟直干部选拔任用领导职数预审办法》,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规定。健全将机构编制法规和纪律要求向编委领导定期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超越权限和不按程序审批机构编制等问题的发生。制定出台《锡林郭勒盟盟直事业单位职能评估暂行办法》,创新机构编制评估制度,有效提高机构编制科学决策水平和编制资源使用效益。适时组织召开盟直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管理联席会议,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职数预审制度。改进机构编制事项受理制度,凡上级巡视反馈的整改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则上暂停受理相关地区和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申请。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编委领导下,全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有效遏制选人用人“三超两乱”等问题发生。不断完善空编进人报批制度,通过网络版实名制系统核发《批准使用空编通知单》,有效控源头、把入口。

三、健全全方位监督工作机制,确保机构编制权力正确行使

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按规则程序审议机构编制事项,进一步严格落实机构编制“三个一”制度、空编增人报批制度、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管理证》等机构编制基本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依托网络版实名制系统,开展用编审核、定期核查等工作,将监督渗透到管理的各个环节。结合党政机构改革,进一步强化实名制数据核查工作,全盟共核查确认近4000个机构5万余名机构编制基础信息,准确掌握有关涉改单位的机构名称、机构属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编制总数、人员身份等基础信息,切实做到“四清两对应”,即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对应、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职数相对应。建立健全盟、旗两级“机构编制云平台”,将全盟各级机构、人员编制和权责清单等基础信息数据录入平台,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机构编制的管理监督。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逐步推进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锡林郭勒盟机构编制网”等平台主动公开机构编制法规政策、业务范围、审批程序等,推动部门公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等信息。建立完善电话、网络、信访三位一体的“12310”举报平台,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借助巡视巡察、干部监督、审计监督等平台开展机构编制检查,加强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权力行使的监督和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