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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积极推进自治区党委机构改革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

        近日,自治区党委机构改革督查组对锡林郭勒盟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锡林郭勒盟高度重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将存在的问题向盟委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盟直和旗县市对各部门“三定”规定进行进一步审核,对文字、格式、表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正规范,按规范进行定密,并经合法性审查后印发。盟直47个党政机关已印发“三定”规定43家,盟纪委监委、盟委巡察办、盟公安局待上级部门“三定”规定印发后参照印发。各旗县市已将盟直印发“三定”规定的部门全部对应印发。

二是完善机构改革档案材料,各地补齐机构改革期间召开的有关会议、研究机构改革事项会议通知、记录、纪要等原始档案材料,档案材料已基本齐全。

三是进一步规范科级领导职数备案,各地已将科级领导职数使用情况按程序向盟委编办备案。

四是对个别超过上级对应部门领导职数的问题进行整改,不存在超过上级部门核定领导职数问题。

    五是进一步梳理盟直部门间职责和人员转隶情况,按照编随职能走,人随编制走的原则,进行了相应人员转隶,转隶人员已到位开展工作,人员工资、社保接续问题已完成。同时,对旗县市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转隶要求、程序、手续办理,各地补齐了人员转隶中的相关划转、交接文件,完成了实名制数据的调整,人员转隶工作基本完成。

六是盟直及旗县市涉改部门主要领导已全部配备到位,班子成员也已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配备。盟直部门内设机构领导配备已全部启动并陆续到位,盟委编办依据《锡林郭勒盟盟直干部选拔任用领导职数预审办法》,对各部门逐一进行科级领导职数预审,确保不出现新的超编任职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七是盟、旗两级编制部门分别对所属涉改部门进行实地督查,对涉改部门名称牌子与机构改革方案不一致问题、新调整组建机构办公场所内的宣传栏、办公室门牌、指示栏等未及时更换等问题限时进行整改。多伦县党委编办印发了《关于规范使用机构名称的通知》,规范机构名称使用。

八是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为全面体现机构改革成果,盟委编办建立了实名制数据调整日报告制度,督促数据及时变更。截至5月底,锡林郭勒盟机构改革后实名制数据已全部调整完成,做到了“三个一致”,即机构名称与改革方案一致,编制数、领导职数、内设机构设置与部门“三定”规定一致,领导班子人员配备与组织部门任职文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