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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锡林郭勒盟委编办“四项举措”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自《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中共锡林郭勒盟委编办通过四项举措,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和干部队伍业务素质。

多形式学习《条例》。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将《条例》学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在全盟范围内掀起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热潮。组织全盟机构编制系统干部职工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条例》原文,进行专题测试,以考促学、学以致用,力促干部职工精准把握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新常态、新要求。

广角度宣传《条例》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工作,深入各地各部门宣讲《条例》,覆盖盟直机关单位及旗县市(区)所属工作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不断强化各级各部门机构编制法定化意识。通过机构编制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转载《条例》原文以及权威解读,推送《条例》释义27期,进一步扩大宣传面和知晓率。                  

全方位运用《条例》。围绕机构编制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个中心,建立健全与《条例》规定相适应的配套制度,修订《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空编使用、人员列编注册、实名制管理等工作制度;印发《关于规范盟直部门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程序的通知》《关于规范旗县市(区)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程序的通知》,切实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全面清理涉及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修改与《条例》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内容,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严要求遵守《条例》。把机构编制纪律挺在前面,按规定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办机关重要会议,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在机构编制决策管理过程中的前置性作用。把日常监督和重点跟踪问效相结合,依据《条例》、机构编制政策等相关规定和标准,依托实名制管理等平台,加强对各机关单位落实机构编制事项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等列为重点工作进行跟踪问效。把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纪律要求情况纳入党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形成监督检查合力,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