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河北省沧州市委编办积极探索 扎实推进 不断开创沧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局面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河北省沧州市委编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编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统筹配置资源,积极探索推进,因地制宜创新,使得全市各级对于综合行政执法的认识不断深化,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部组建完成,改革成效正在逐步显现。 

  一、领导高度重视,统一改革共识。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既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战略部署的组成部分,又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市委高度重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该市市委书记多次专门听取汇报,做出批示,提出要求;市委常委会、市委深改会多次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政策文件,深入领会意见中的改革精神,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原则,学深悟透改革的任务、路径及要求,达成统一的改革共识;文化、市场监管、农业、生态环境和交通运输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织实施方案,全部经过市委深改会研究,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二、市县协同推进,凝聚工作合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在市委、市政府、市委编委的直接领导下,依靠各级各职能部门的力量,整体联动,发挥合力,才能真正取得实效。一是该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作用。按照改革任务时间节点,积极与省委编办沟通联系,完成市本级执法机构批建工作;印发《关于组建县级综合执法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按时完成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建工作;同时,在把握改革方向、吃透上级政策、掌握各类情况的基础上,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织实施方案。二是市直有关部门充分发挥改革主体作用。主动大力推动改革,配合市委编办完成理顺职责、机构设置等工作,积极完成执法清单公布、执法队伍建设、健全各项机制、做好执法保障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全面完成各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三是各县(市、区)抓好改革落地。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改革,不讲条件、不搞变通、不打折扣,按照上级要求和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本地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 

  三、建立执法清单,明确职责边界。清单既是明确执法职责的重要载体,也是规范执法行为的主要措施。一是公开执法事项清单。清单包含具体职责、执法依据、处罚裁量基准、执法程序和监督途径等。市本级五个领域公布执法事项清单1029项,其中,市场监管631项、交通运输233项、农业87项、文化77项、生态环境3项。16个县(市、区)公布执法事项清单23625项。二是理顺层级职责。在改革实施过程中,注重理顺市县乡三级执法职责,明确职责边界。同时,厘清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的关系,合理划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政府主管职能部门名义统一执法,受政府主管职能部门领导和监督。 

  四、整合执法队伍,科学设置机构。科学合理设置执法机构,是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的关键之一。一是精准调查研究。深入市直部门和县(市、区)进行调研座谈,就五个领域的执法职责整合、执法队伍组建、执法机构设置、执法层级设定、执法人员编制锁定等问题进行探讨,并充分征求各地各部门改革意见,精准掌握各类情况。二是摸清情况底数。依托现有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平台及有关文件,结合权力清单,对涉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机构、编制和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同时对执法案件数量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形成详尽的综合执法情况汇总底数,为完成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简报等方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政策法规及改革目的、意义、程序和方式,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同时,将宣传的重点放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身上,让大家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就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理念;该办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机构编制政策理论培训内容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作为各级党校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轮训)班的必修课。截止目前,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和其它培训机构,共进行常规和专题培训20余次,受培人员涉及县(市、区)、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分管组织人事的领导,乡镇(街办处)主要负责人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