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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委编办“三个强化”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的部署要求,济南市历下区委编办以“精简、统一、效能、便民”为原则,聚焦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统筹协调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不断深化。 

  一是集中划转,强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按照“市县两级划转事项基本统一、重点事项审批链条完整闭合、审批服务效能显著提升”的原则,对照《山东省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事项指导目录》,结合区情实际,编制《区级行政权力划转事项清单》,从方便企业和群众角度出发,主要纳入市场准入、投资建设、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共计151项。为确保划转工作推进顺畅,区委编办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调研评估,了解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职能运行现状、事项划转、审批监管互动等情况,根据部门反馈情况,加强后续统筹调整,同时组织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对事项清单中的事项逐条明确责任部门,确保权责清单认领准确规范。 

  二是审管衔接,强化审管信息“双向互动”。建立健全审批和监管协调联动机制,依托政务服务云平台,构建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联动平台,建立信息推送与接收跟踪落实制度,实现审批与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明晰审管职责边界,严格遵守“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划转到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事项,依法界定行政审批服务局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逐条填报《职责边界事项登记表》,审批部门依法履行对事项的受理、审查等工作,监管部门负责有关政策、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使审批监管职责分工更加明晰。 

  三是流程再造,强化政务服务优质高效。按照山东省、济南市的统一部署要求,及时启动机构职能优化流程再造工作,印发《济南市历下区区直部门细化分解职责编制职数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区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通过梳理部门职责任务、工作流程、运行机制,推动审批和服务工作制度创新,涉及市场准入、社会事务相关事项优化减少环节24项,精简手续151项。做好“一业一证”“一链办理”等“一次办好”改革措施的流程优化,推行无差别“一窗受理”、容缺审批、告知承诺等审批服务方式,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