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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委编办全面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体系建设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央编委《关于推进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在制度巩固集成提升上下功夫,构建形成了以《条例》为基石、《区委编委工作规则》等具体制度为支撑、规范化工作办法为操作指南的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制度体系,为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法规制度保障。

  一、深耕厚植,聚焦把握四项原则     

  一是坚持整体性。根据《条例》明确的原则、要求、程序,与区委编委工作规则、区委编办工作细则结合起来,系统梳理、逐项排查、及时完善机构编制相关规范性文件,推动制度制定由“碎片化”走向“体系化”,确保制度、规程上下联动、内外联通、环环紧扣。二是突出规律性。将机构改革期间强化实地调研、合法性评估等行之有效的规律性做法总结提炼,结合其他地方机构编制管理的先进经验,写入制度和工作流程,及时固化推广。三是强化导向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从制度建设层面找差距、补短板、抓重点,切实解决机构编制工作中制度不健全、程序不顺畅、操作不规范等问题,着力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四是注重操作性。逐一研究细化制度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实现制度“流程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涉及问题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务求让各级各部门机构编制工作者看得懂、用得通、易操作,助力各项制度有力有序有生命力地推进。 

  二、架梁立柱,精准建立制度体系 

  一是在领导体制方面,健全完善报告制度,加强归口管理。根据《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共东营市垦利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东营市垦利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详细规定和阐述区委编委、区委编办的主要职责、会议制度、议事程序、文件审签,保证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有序。主动将机构编制工作放在党管干部、党管组织的全流程中统筹谋划,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将归口管理的组织优势、体制优势转化为机构编制工作效能。 二是在职能监管方面,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推动高效履职。研究拟订《垦利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法》《垦利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实施细则》,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目标,细化监管的内容、指标、方法、程序和结果运用,以监管促履职、促提升,推动各类机关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水平。对部分部门存在的职责交叉不清、错位缺位、推诿扯皮问题,研究制定《部门职责分工协商协调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协商协调的原则、流程、时限及相关要求,构建主办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任务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部门协商能力,提升部门协商质效。三是在论证审核方面,把好关键程序关口,提升决策水平。围绕《条例》确定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等程序要求,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相关制度,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制定《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办法》《机构编制事前评估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由部门在动议阶段对照是否符合政策法规、是否履职所需、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政保障能力等7类指标17项要素逐项开展论证。经机构编制部门对机构现状、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以及配套措施等9个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后,根据不同机构编制事项类型开展进一步评估,充分保证决策的全面性和科学性。四是在编制管理方面,聚焦统筹动态调配,盘活编制资源。围绕服务人才强区战略,根据《条例》关于编制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管理的相关规定,出台《垦利区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蓄水池”,明确周转编制申请条件、程序、核销等具体内容,重点用于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充分发挥编制在招才引智和留才用才方面的保障作用。针对教育领域“超编”“缺人”等矛盾,进一步完善《垦利区教育系统人员调配暂行办法》,在教育系统编制总量不超的前提下,对中小学之间教师调配实施“人编同调”,将有限的编制资源在系统进行有效适时调剂,做到既优先保障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又统筹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同时,制定《垦利区卫生系统人员调配暂行办法》,由卫健部门对全区基层卫生机构人员统筹管理,有效促进人员合理流动、编制灵活使用。五是在监督检查方面,跟踪问效及时有力,创新监管方式。从严落实《条例》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要求,在全市率先研究拟订《垦利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办法》,制定《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内容和标准》,围绕党管机构编制情况、职能配置及履行情况等8项评估内容,10项二级指标和30条具体标准对评估对象进行赋分划档,明确通过开展座谈调研、发放调查问卷、开展网络评议、线上投票等多种方式进行实地评估,客观分析部门服务质效,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拟订《东营市垦利区机构编制监督员管理办法》,从社会各界选聘热心关注机构编制工作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等担任监督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将《条例》等一系列法规政策落到实处。 

  三、规范执行,保障制度落地生根 

  为确保各项制度办法落实落细,制定《机构编制常用文件汇编》《机构编制规范化操作手册》,全体员工人手一册,全面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的程序,确保全体人员精于政策、专于业务、优于服务。同时,及时向各级各部门单位下发《关于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程序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备案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机构设立、机构调整、用编进人等512种具体机构编制事项的动议和请示的主体、程序、内容逐一细化明确,形成“机构编制事项审批流程图”,并付录请示模板、备注注意事项,真正为制度执行提供了简洁、高效的操作指南,破解过去标准不一、随意性大的突出短板,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机构编制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