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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疾控机构设置 助力疾病防控工作

         按照自治区编办、财政厅、卫计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机编办发〔2017241号)要求,中共锡林郭勒盟委编办通过对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任务、人员编制等方面的评估论证,重点考虑我盟地域特点和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别是鼠疫防控工作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并且已经在多年工作实践中形成了独特有效的防控技术体系,将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盟地方病防治中心整合,重新组建锡林郭勒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挂盟鼠疫防控中心牌子,按要求剥离了医疗服务职能,并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方面加大了支持力度。

通过规范,进一步优化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设置,明晰了职能定位,增强了人员力量,为我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鼠疫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