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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委编办“四个强化” 深入推进网络意识形态建设

 

近年来,锡林郭勒盟委编办始终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日常管理,深入推进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筑牢机构编制工作思想防线。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建设;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抓严抓实分管科室(中心)网络意识形态建设,选好配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队伍,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意识形态网格人员,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制发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源头治理,规范流程管控。制定《锡林郭勒盟委编办信息发布“三审二校一签”制度》,严格按照“信息员初审、科室(中心)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审核发布流程,做好信息发布源头管控,规范流程管理。截至目前,锡林郭勒机构编制网站共发布信息2000余条,锡林郭勒机构编制微信公众平台推送图文信息1000余条,实现政务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安全零事故。

强化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集中学习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重要论述以及自治区党委、盟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锡林郭勒机构编制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引导干部职工学理论、守规矩切实营造良好氛围

强化日常管理,保障网络安全。明确专门科室、专门人员负责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做好网络安全风险监测。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督,通过定期对网络安全设备、信息系统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做好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介质和非涉密存储介质的使用与管理,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对干部职工网络平台个人账号进行备案登记,切实规范干部职工用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