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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有关事宜的通知

                            

                              锡事登发﹝2019 2


关于开展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有关事宜的通知


盟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直属事业单位,乌拉盖管理区党工委编办: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试行)》有关规定,为做好对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开展2019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应当于2020331日前,使用专用光盘(或二维码图片)登录 “申请年度报告系统”填写报送年度报告,系统于331日后将年度报告内容在“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年度报告公示”专栏公示。

二、年度报告所需提交的材料:

12019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

2、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事项的不提交);

3、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不提交);

4、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不提交);

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信息公示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以上提交的材料,2019年度末资产负债表应加盖本单位财务部门章或公章;其他材料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对事业单位已提交的年度报告,在公示前如需修改,可联系登记管理机关退回,并在331日前再次完成提交。

四、确有特殊困难无法上网提交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可在320日前电话预约,到盟委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提交。

五、各事业单位将登记管理机关网上审查通过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下载打印,并报举办单位进行保密审查。将审查盖章后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其他材料(2019年度末资产负债表,应上传Excel文档电子表格)网上报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各事业单位应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其他材料自行留存一份,以备抽查。

六、涉密事业单位仍采取书面形式报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其他材料,不需网上申报。

七、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定期对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抽查,发现有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情形的,依法进行处理,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

八、未按期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进行处理,并将未按期报送名单向社会公示。

九、未申领或遗失登录专用光盘、二维码图片的事业单位,请与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联系。

十、各事业单位报送年度报告时须在《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网上名称中填写后缀为“.公益”的中文域名,没有的不填写。

十一、了解年度报告其他有关事宜,可查阅“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年度报告常见问题解答》。

十二、为加快推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现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示范文本附后,请各事业单位规范填写、准确表述。

十三、对机构改革后转变隶属关系的事业单位,由转隶后的主管部门审核报送年度报告。

十四、请已进行登记的事业单位重新核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的信息,如有变化的,要及时进行变更登记。

十五、请盟直各主管部门、乌拉盖管理区党工委编办及时通知所属事业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19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咨询电话:0479—8273122,联系人:杨学超;中文域名注册咨询电话:0479--8109326,联系人:李进强。地址:锡林郭勒盟党政大楼3楼西侧0323室。

附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示范文本


              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912 24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