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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直事业单位域名注册和网上名称管理工作流程

 

   按照办机关工作安排,为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现对盟直事业单位域名注册工作流程公布如下:

一、事业单位中文域名注册流程

中文域名注册程序登录“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页面底端“相关下载”中查找《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使用指南》(注册用户篇)。

(一)新设立事业单位需注册中文域名。新设立事业单位登录“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选择“网上名称注册管理系统”,点击“新用户注册”,点击“我是事业单位”进行信息填报,注册年限选择1年,注册成功后,详记用户账号和密码。完成中文域名注册的单位,在界面右上角点击“我的申请表”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报盟委编办审核。

(二)整合组建事业单位需申请中文域名。整合组建的事业单位登录“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选择“网上名称注册管理系统”,从多个整合单位中选择1个已注册过中文域名的单位,输入账号和密码,点击“单位信息”进行变更后,点击“网上名称管理”下的“域名申请”,按照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填写单位名称,提交域名申请后,修改完善相关信息,注册年限选择1年。完成域名申请后,在界面右上角点击“我的申请表”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报盟委编办审核。

(三)变更名称事业单位需申请中文域名。变更名称事业单位登录“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选择“网上名称注册管理系统”,输入更名前的单位账号和密码,点击“单位信息”进行变更后,点击“网上名称管理”下的“域名申请”,按照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填写单位名称,提交域名申请后,修改完善相关信息,注册年限选择1年。完成域名申请后,在界面右上角点击“我的申请表”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报盟委编办审核。

(四)名称未变化单位要完善相关信息。使用原名称的事业单位登录“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选择“网上名称注册管理系统”,输入账号和密码,点击“网上名称管理”下的“域名业务管理”,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在界面右上角点击“我的申请表”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报盟委编办审核。

二、事业单位网站标识办理流程

登录“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页面底端“相关下载”中“业务文档”查找《地方事业单位挂标流程引导说明》。

事业单位开办网站需要提交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申请,登录“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选择“网站标识管理服务平台”,输入域名账号和密码,进入页面后,点击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申请,按要求完成信息填报。经盟委编办初审、中央编办复审后,发放网站标识代码,事业单位网站开办主体按要求完成网站挂标工作。变更名称的事业单位且已开办网站的,中文域名变更后,按程序重新申请网站标识,办理程序与上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