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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委编办持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为更好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优势,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提标提质,增速增效,锡林浩特市委编办持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机制体制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提升机构改革成效。一是精准查找问题。持续跟踪了解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先后组织开展了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实名制管理系统核查和编外人员专项调查等工作,全面审视人员配备是否合理、协调配合机制是否顺畅、履职是否到位。二是及时解决问题。合理调整机构设置、完善管理体系、理顺机构管理体制,持续加大机构编制统筹力度,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工作力量,切实帮助相关部门解决机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推动部门高效履职。三是把握关键问题。把厘清部门之间职责边界作为工作的重点,优化整合关键领域职责流程,推动部门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的有机衔接,促进了机构和职能职责和人员编制的有效融合。

  做好动态调整,挖潜统筹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一是关注重点领域。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要求,坚持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推进编制资源集约化使用、科学化管理。对急需用人单位给予连人带编化转倾斜,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科技创新、卫生防疫等重点领域提供保障。二是探索创新做法。在核定的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内预留部分编制,建立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周转池”,最大限度发挥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建立灵活用人机制,推进机构编制管理从“严管”向“统筹”转变。

  推进法制化建设,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完善同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党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二是推动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总量等规定,牢牢守住机构编制“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