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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多措并举促进纪检体制改革

    根据上级纪委关于纪检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锡林浩特市按照优化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定位、整合人力资源、聚焦主责主业的原则,多措并举深入扎实推进工作,为改革取得成效提供了机构编制保障。

    规范优化机构设置。根据上级纪委部署要求,市编委会对市纪委内设机构进行了重新调整设置。一是撤销党风廉政室、纠风办(锡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执法监察室、效能监察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锡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设立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三是将宣教室更名为组宣室、纪检监察室更名为第一纪检监察室。四是保留办公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同时对内设机构职能进行了补充完善,确保今后日常工作有衔接,上下对应无障碍。通过内设机构和职能职责的调整,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持续有力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扎实开展调查摸底。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以季度上报数据和专项核查为抓手,对全市行政编制、领导职数总量、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摸底统计,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纪委(纪工委)组织机构改革的相关要求,优化整合资源,使工作力量配备向纪检监察主业倾斜提供了准确数据保障。 

    严格坚持底线思维。本着行政编制不增、领导职数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总量,有效整合利用现有资源,深入挖掘内部潜力,内部调剂解决纪检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所需的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立体化综合覆盖的纪检监察网络体系提供机构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