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开展全旗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负责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二)承担全旗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方便社会依法查询。 (三)协助全旗不动产权籍调查及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工作、实时更新权籍调查数据库,确保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的现势、有效和安全。 (四)负责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工作,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完整性。 (五)承担土地储备计划、前期开发与管护、资金管理等土地储备的工作技术支撑。(原:承担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权属和不动产市场监测等业务的技术指导工作;开展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政策、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权属争议调处;完成不动产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与调处问题;负责不动产权籍调查业务、技术等方面工作;承担土地征用、收购、收回、置换、储备及前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利用、供应等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