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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巴嘎旗委编办聚焦优化体制机制 为草原生态保护注入新动能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机构编制工作须主动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时代要求,为持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有力保障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提供坚实支撑。

近年来,阿巴嘎旗委编办紧紧围绕 “一条主线”、“两件大事”、“五大任务”、“六个工程” 和 “六个行动” 重点任务,大力弘扬 “蒙古马精神” 与 “三北精神”,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从健全组织体系、完善职能职责、强化工作力量三个维度精准施策,进一步理顺林草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有效充实草原生态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力量,全方位提升林草资源管护效能,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守护区域生态安全防线提供坚实的机构编制保障。

一、健全组织体系,夯实执法基础 

筑牢基层林草执法工作根基,建立“旗县执法、乡镇协助”的林草领域执法体系。在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林草执法中队,依法开展林草、水政水保领域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职能,对辖区内毁林毁草、滥砍滥伐等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和精准打击,进一步提升林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质效;苏木镇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加挂林草工作站牌子,承担林地、草地、湿地资源的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灾害防治、监测监管,辅助基层执法队伍开展执法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林草执法工作格局。

二、 完善职能职责,优化职能配置  

聚焦全旗山水林湖草沙系统保护治理重点任务,结合机构改革将旗林草局和旗水利局职能职责进行整合。同时,结合苏木镇履职事项清单工作,对各苏木镇承担的草原生态保护职能任务进行系统梳理,精准界定基层执法队伍在草原资源监测保护、森林草原防火等方面的具体权责边界,同步理顺全流程执法机制与跨主体协作机制,打通职责衔接堵点、消除流程断点,切实破解当前苏木镇层面林草领域执法边界模糊、权责不清、协作不畅的现实难题,推动基层林草资源保护与执法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借助苏木镇执法力量,建立旗、苏木两级问题线索双向反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织密林草资源保护执法网。对照苏木镇配合履职事项清单,除自治区赋予的林草执法职能之外各苏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深度参与、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活动,收集、上报林草违法线索以及林草资源保护宣传等工作。通过“上下联动、协同共治”的工作模式,切实推动林草执法从“被动查处”向“主动预防”转变,为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与支撑。

强化工作力量,提升执法效能  

精准配强林草执法力量。一是科学测算、合理确定林草领域行政执法队伍编制规模,为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林草执法中队核增事业编制,并明确苏木镇从事林草工作人员编制。二是优化人员配置路径,将部分属林草、农牧、自然资源等部门的业务骨干划转至林草执法队伍,林草部门代管林业草原执法中队人员管理、工作考核,有效保障执法工作的专业性和延续性。三是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申报全盟林草执法专场招聘7名,同步强化基层一线林草执法力量,为苏木镇林草执法岗位申报招录17余名专业力量,切实推动执法力量向源头下沉,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显著提升林草执法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从编制保障的 “定盘”,到人员优化的“提质”,再到人才引进的 “补能”,构建起“专业过硬、人岗相适、扎根基层的林草执法力量格局,为守护区域生态安全筑牢“人才 + 编制” 双重坚实支撑,更让严打毁林毁草违法行为有“硬队伍” 托底,切实以稳固的编制保障与专业的人才力量,为全旗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筑起坚实可靠的“防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