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增强机构编制约束力和严肃性,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确保各部门、各单位科学合理使用空编,有效地防止擅自增人、超编进人,结合我县实际,经2008年5月7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空编增人报批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行空编增人报批制度的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的原则,有空编的机关和单位确因工作实际需要方可申请使用空编,杜绝为了安排人而申请使用空编。
(二)坚持从严控制原则,对使用空编的申请,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逐项严格审核,认真审查把关。
(三)坚持长期岗位工作人员一律占编上岗。
(四)坚持分类指导原则,逐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对机关和全额拨款、差额补贴的事业单位增人严格控制,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增人也要从严掌握。
二、实行空编增人报批制度的范围
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差额补贴、自收自收管理事业单位),无论使用何种编制均列入实行空编增人报批制度的范围。
三、实行空编增人报批制度的具体程序
(一)申报。县(乡)机关单位申请使用空编前,要严格按本机关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所载明的编制数和人员结构逐项核实。经核实有空编的,要填写由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多伦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编申请批准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要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本系统各单位“申请表”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式两份),报送时间为每年3月底前,特殊需要专题随时上报。
(二)审核。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各机关和单位报来的使用空编申请依据进人类别和工作需要进行审核,汇总提交县编委会确定后,下达各机关、单位使用空编进人计划,依据计划结合机关、单位开出《准许使用空编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
(三)办理相关手续。使用空编的机关单位凭“通知单”按进人的不同类别分别向组织、人事劳动等部门办理有关考试录用、调配和接收安置统配人员的相关手续,并在“通知单”中填写新进人员的基本情况后加盖公章。申请部门持“通知单”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机构编制管理证》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