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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县多措并举有序启动机构改革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深化地方机构改革工作,多伦县按照自治区、盟统一安排部署,平稳有序启动机构改革各项工作。

  统一思想,把准改革正确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牢牢把握党中央对内蒙古的战略定位,制定我县机构设置总体框架,确保在上级指导下有序、稳妥地开展改革工作。目前,已完成50个部门单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职责表述写入“三定”规定 

  聚焦任务,有序启动改革工作。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在充分听取涉改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意见建议基础上,认真起草《多伦县机构改革方案》,按程序报送上级审批。《多伦县机构改革方案》批复后,县委、政府5月6日印发《多伦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多党发〔202411号),统筹优化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精简规范和优化调整议事协调机构,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整完善乡镇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落实人员编制优化配置和领导职数管理。 

  凝聚力量,明确改革责任分工。5月6日召开全县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县委书记王延功对全县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各乡镇、部门进行思想总动员。组织部部长韩俊九对机构改革有关情况进行详细说明,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扎实推动各项改革工作,全县机构改革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下一步,县委编办将继续发挥“主力军”和“施工队”作用,按照机构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认真做好人员转隶、“三定”规定制定修订和指导具体实施等工作,确保如期高效完成本轮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