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委编办以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积极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统筹机构设置,提升基层履职能力。聚焦基层党建、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统筹设置乡镇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各乡镇根据所设机构,进一步细化职能职责,梳理规范内部职责关系,明确岗位职责,落实人员分工,实现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综合配备工作力量。
完善管理机制,规范基层工作运行。一是建立乡镇对派驻机构人员的统一指挥协调和工作考核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对派驻机构及人员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乡镇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职责。二是建立乡镇执法队与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联动工作机制,制定《乡镇“一队四所”综合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乡镇与上级执法部门间信息共享、线索和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协调配合制度。
加强赋能减负,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为明确乡镇职责任务,各乡镇根据工作实际、管理服务对象等因素,全面调整完善乡镇职责事项清单,并将职责事项细化到乡镇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对照《内蒙古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充分征求乡镇和县直部门意见,对基层赋权事项进行调整,在政务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同步对乡镇职责准入制度进行调整,确保基层减负工作落到实处,形成“照清单履职、按清单办事、依清单问责”基层治理工作格局。
推动编制下沉,强化基层工作力量。根据基层人才需求,积极推动编制资源下沉,乡镇事业编制较改革前增加13名,基层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