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多伦县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动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
明确报告主体,有力压实责任。把机构编制报告作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重要举措,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通知》,将全县各行政机构、人民团体和各直属事业单位纳入报告范围,明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第一责任人,压实各部门党委(党组)的机构编制管理主体责任。
明确报告内容,强化规范标准。制定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参考模板,明确需逐项报告的重要事项内容,确保机构编制报告的统一性和规范性。要求按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少报、拖延不报以及夹带请示事项,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报告制度严肃性。
明确结果运用,确保工作实效。县委编办结合机构改革落实情况、“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机构编制批复情况等,对报送的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进行分析,全面掌握各部门机构编制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为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