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目标任务,确保机构编制基础数据真实性。按照第二次全国机构编制核查的目标任务,对照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核查及统计年报指标解释,逐项梳理核对,做到名实相符,进数有据。对核查工作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确保每项数据真实可靠。
强化实时更新,确保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准确性。建立数据动态调整机制,明确数据录入标准,压实工作责任,对机构、编制、职数、人员发生变动的,第一时间更新、完善系统数据,数据入库后及时进行数据校验,对校验有误信息进行修改完善,提升数据准确性。
强化数据比对,确保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完整性。为准确查找部门间数据差异,与组织、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数据进行详细比对,查找出实名制系统数据与相关部门业务系统数据之间的差异,分析原因并及时反馈各部门,与各部门进行沟通对接,进一步完善实名制系统,确保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完整。
强化统筹推进,确保机构编制基础数据规范性。我县将机构编制核查与年终统计、实名制数据报送工作相结合,依托实名制系统对数据进行核查,在核查基础上,年终统计进一步修正数据,最终形成统计分析和核查情况报告,核清了机构编制资源的数量、结构、分布等实际配置情况,进一步规范提升了基础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