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乌旗委编办“三字诀”推进旗苏木镇 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苏木镇改革成果,厘清旗直部门与苏木镇的职责关系,规范属地管理责任,加快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依法保障的基层管理新格局,努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东乌旗委编办 推进旗苏木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谋”字上下功夫,做好部署规划。旗委编办高度重视清单编制工作,主动学习研究上级相关文件,依据现行法律法规,针对自然资源领域旗苏木镇共同承担、发生频次高、易出现推诿扯皮、职责不清的事项,梳理了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指导目录(初稿),并及时印发至各苏木镇和旗直相关部门,要求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仔细研究指导目录,并结合实际进行修改完善。

   “精”字上做文章,深入座谈研究。旗委编办及时组织各苏木镇和旗直部门召开清单编制工作对接会,对上级相关文件进行解读,针对梳理的指导目录(初稿)进行征求意见,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探讨、解答。要求各苏木镇和旗直部门会后再次研究指导目录,并按照时限要求报送反馈意见。

“实”字上求突破,确保工作落实。旗委编办对各苏木镇和旗直部门报送的清单,再次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并请司法局协同合法性审查,按照要求进行修改和补充。在清单编制完成后,旗委编办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及时协调各苏木镇与旗直部门工作中存在的矛盾、问题,保障基层工作运转平稳、高效。

 








终审:白瑛

复审:刘金喜

初审:郭海花

供稿: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