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纪律检查行政体制改革
苏尼特右旗在推进纪律检查机关行政体制改革过程中,突出以“强化职能、保障编制、保障职数”为抓手,按照纪律检查机关“三转”要求,紧紧围绕纪检监察机关“职能、编制、职数”三要素,积极与旗纪委监察局配合协调,突出纪检监察的职能特点,将旗纪委原有的内设机构和职能进行大力度的整合和组建,改革后,整合内设机构2个,新成立机构5个,保留3个,其中副科级内设机构9个,执纪监督职能科室比例占到70%以上,退出议事协调机构63个,保留11个,使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主业凸显。随着纪检监察机关职能的进一步拓展,为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机关对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的需求,为旗纪委监察局核定行政编制22名,科级领导职数为12名,充分给予了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方面所需的编制和职数保障。为使纪律检查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到位,我旗在全盟率先实现了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成立了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派驻82个部门和单位,其中派驻组的12名组长、副组长编制全部下沉7个苏木镇,人员由旗纪委直接领导和管理,这样一方面保障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编制需求,另一方面又进一步理顺了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在苏木镇一级的纪律检查工作改革中,我旗7个苏木镇均成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旗编办明确了编制、职能和领导职数,苏木镇纪委实行由旗纪委和苏木镇党委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通过纪律检查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更加精简,职能作用发挥更加突出,队伍更加精干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