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苏尼特右旗编办发出开展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备案)的所有法人事业单位于2017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同级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16年度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和上一年末的资产负债表,并在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旗编办对提交年度报告的操作流程、填写要求、报送地点、截止时间及我办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进行了明确的安排部署,除详细说明年度报告书填写要求之外,还新建了苏尼特右旗事业登记管理局QQ交流群以便及时解答各种问题,极大的方便了事业单位业务员的实际操作和信息填写,有效的提高了年检工作的效率,保障年检工作的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