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旗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经盟委、行署批复后,已经实施运行了一阶段,为进一步掌握改革后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以下简称“三定”方案)执行情况,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我办于2015年4月21日对旗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教育科技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展和改革局、生态保护局和经济和信息化局6个单位的机构改革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我办通过听取部门工作简要汇报和座谈了解、查阅机关的花名册及机构编制证和查阅废止公章、新启用公章的相关文件等方式,及时全面地掌握了机构名称是否规范、是否按照“三定”方案中的规定将主要职责调整到位、实有人员和领导职数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是否相对应等情况。
目前,我办正在汇总撰写调研报告,为编委会及盟编办提供翔实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