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到方案“明”,推动检查高效。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提前3个工作日下发《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和《事业单位法人随机抽查内容清单》,进一步明确抽查内容和抽查计划,为实地抽查奠定基础。及时更新“两库”。对全旗事业单位及执法人员进行重新梳理,更新了全旗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严格抽查比例。依托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取了旗市域社会治理中心、旗第三幼儿园、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10家单位作为抽查对象,开展抽查工作。
二做到结果“实”,发挥检查效用。通过查阅资料、信息核对等方式详细了解事业单位业务开展、财务状况、证书及印章使用、档案管理等情况。检查过程中,通过“一听、二看、三核、四查、五问”的方式,对照抽查内容清单,逐条逐项核查,重点核实登记事项及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涉诉情况、接受捐赠情况等,切实摸清和掌握事业单位依法履职和规范运行情况,持续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升监管效能。
三做到监督“严”,打好内部配合。结合机构改革,借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摸清涉改的行政及事业单位底数,全面摸排、建立台账、逐一核对改革前后事业单位变更情况,对于应变更未及时变更的单位要求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对于撤销的单位要求妥善保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催促其尽快完成财务清算、印章移交等后续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