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
1、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和有关材料。
2、按要求填写所领取的表格。
3、提交所填写表格和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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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查验申请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从法人条件和政治、政策、保密、文字等方面进行初审。
3、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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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对受理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分别做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驳回的处置。 |
核准 | 对经审查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终审;分别做出予以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
受理 |
1、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缴纳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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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和核准登记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