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右旗编办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完善用编审批制度,着力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程序,在严把编制使用申报、审核 工作上狠下功夫,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坚持“用编先申请”原则。要求各单位公开考录工作人员时,必须执行用编计划报批制度,按权限和程序先向盟编办申报编制使用计划,由上级部门确定申报单位的考录人数后方可组织实施。凡满编和超编单位一律不得上报增人计划和进人要求。未经旗编委会批准不得使用空编。
二是坚持“入编先申报”原则。要求各单位办理新进人员入编时,要先向编办提供入编相关材料后,方可办理进编手续。
三是坚持“动态管理”原则。要求各单位在出现在编人员调出、退休、开除、辞职、辞退(解聘)、死亡等情况后,一个月内持相关材料到编办办理减编手续。若该单位超编,要按照现有超编人员进单位时间依次递补占编或根据单位岗位设置需要占编,由编办办理相关手续;若该单位空编,要合理调剂余缺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