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东乌珠穆沁旗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制定了《东乌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办法》。此管理办法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录、调配、借调、考勤、请销假、工资、退休、辞职辞退、离岗学习等9个方面内容,对该旗223事业单位2289名事业人员精细化管理工作有着积极地保障和推进作用。下一步,该旗编办将对照此办法中所涉及内容和相关业务,与旗组织、人社部门齐抓共管、狠抓落实,确保“制度管人、制度管事”,从源头上杜绝混编混岗、冒名顶替、“吃空饷”等现象的发生,积极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走向新高度、打开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