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乌旗编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东机编办发〔2016〕29号),全面开展了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一是明确职责任务。明确由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承担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赋码发证使用“东乌珠穆沁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专用章”。
二是明确赋码范围。明确赋码对象为各苏木镇、旗直各部、委、办、局及机构编制部门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之前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挂牌机构、内设机构,不再赋码范围,不予发证。
三是明确发证程序。各部门现场提交《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表》,受理人审核、复核人复核通过后,将相关信息录入“党群机关管理系统”,并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5月17日,为东乌珠穆沁旗农牧业局颁发首张旗直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正式启动此项工作。截止目前,已为20个部门颁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其中机关18个,群团2个。目前,全旗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