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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右旗在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探索与实践
时 间: 2016-11-29        来 源: 苏尼特右旗编办

   近年来,苏尼特右旗编办在行政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中,围绕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向改革要编制,通过改革求突破。以严控机构编制总量,盘活机构编制存量为切入点和抓手,助推机构编制管理创新。

一、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达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目的

(一)为强化对机构编制管理权力的约束,一切按制度和规矩办事,2013年以来,该旗先后密集出台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消化全旗事业单位超编人员的实施意见》、《苏尼特右旗行政事业空编集中管理暂行办法》、《苏尼特右旗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十余项规范性文件,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堵塞漏洞,提高效率。

(二)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机构编制“三个一”制度、空编增人报批制度、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管理证》等机构编制基本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

二、严守“四条底线”,助推机构编制管理迈向新台阶

一是严守编制底线。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确保机构编制总量不突破2011年底基数。新增事业机构均按照“建一撤一”原则设置,同时坚持机构“增少撤多”。借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之势,自2013年来,撤销空壳机构4个,撤销职能单一和职能弱化的事业机构2个,撤销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脱钩的协会1个,同时对其职能进行整合归并。通过“控、减、调”,盘活行政编制19名、事业编制23名。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执行控编减编方案,确保完成2015-2017年三年控减编任务。工勤编制只减不增,逐年进行核减,确保该旗工勤编制“零增长”。

二是严格遵循准入底线。凡涉及新增机构、职能调整、编制增减、新进人员,均由旗编办审核、编委会审核、编委会主任审核等“三关审核”,使过去机构编制管理被动变为主动,关口由“后置”变“前移”。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在办理相关人员任用、调配、招录、安置、工资审批等手续时,必须在编制部门审批的用编计划和领导职数范围内进行。在编制管理与财政供养人员管理上,编办与财政部门实行沟通,在使用编制计划时,确保全年新增人员编制不超过上年度退出财政供养的人员。

三是严守责任底线。本着“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原则,逐步形成了以编办、组织、纪检、人社、财政、审计等六部门联动的运行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由纪检、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核查领导小组,每年在编制、实有人员、人员身份、经费形式、财政供养人员等方面进行联合核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同时将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这项工作已经形成常态化。

四是严守纪律底线。严格纪律,加强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力。旗编办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全面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组织业务人员在实名制管理、编委会议定事项、涉密设施的管理方面,突出遵守纪律这个主题,做到警钟长鸣。

三、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力求取得新实效

(一)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研究编制统筹动态管理的方式方法,收回苏木镇、旗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所有空编(包括专项编制),列入“待分配”编制,进行统筹管理,实行机关事业单位“零空编”管理模式,其中,将收回的自然减员编制按30%比例用于消化超编人员。在严格审核和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将统筹的编制用于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以及领导干部调整、干部职务职级并行、控编减编所进行的编制需求,有效化解编制供需矛盾。

(二)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在“三定”和“五定”规定确定后,增加编制在全旗总量内调剂解决,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事业机构,确需设立的,坚持“撤一设一”的原则。明确满编单位和超编单位申请使用空编的具体要求。满编单位因自然减员、人员调出原因空余编制的,按照职能配置和岗位需要,在确定新进人员的前提下,方可提出使用空编申请。坚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的原则,超编单位不得申请使用空编。待人员自然减员直至满编状态后,再产生空编,根据职能配置和岗位需求,确需增加工作人员的,方可提出申请使用空编。

(三)人员调动满足编制与人员相符条件。行政单位人员调动需申请使用编制的,必须满足编制与人员“两同”条件(同单位性质、同人员身份),事业单位人员调动需申请使用空编的,必须满足编制与人员“三同”条件(同单位性质、同人员身份、同经费渠道),编制和人员调整坚持顺向流动,严禁逆向流动。行政机关不得申请事业身份人员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不得申请使用与本单位经费形式不同的事业编制。不得跨层级申请使用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及中小学教职工、苏木镇卫生院、苏木镇事业等专项编制。

(四)坚持“编制审批手续先行,人员工资手续后进”,严把进人关。空编审批综合考虑了财政承受能力,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以“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为基本原则,让编制更好地服务于全旗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空编审批遵循“收与放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编制,年度审批空编数不得超过收回空编数,做到每年度空编审批数量与自然减员数量持平。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必须先行申请使用编制。使用空编要符合机构职能配置和岗位需求。单位提出的使用编制申请,由旗编办提出意见按程序提请旗编委会研究,经旗编委会审议通过后,由旗编委主任签字,方可办理进人使用空编手续。未经过编制使用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的财政供养人员,不予办理使用编制手续。

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成效

一是实名制管理工作走向信息化。据统计,该旗78家行政单位,1082名工作人员(其中:行政839名,其它143名);201家事业单位,2755名事业工作人员悉数纳入实名制系统管理,实现了审批文件备案清、机构设置状况清、编制结构类别清、领导职数管理清、财政供养人员清、编外人员数目清的目标,真正做好了数据真实、底数清楚、信息准确。

二是在治理超编人员、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挤占编制、挪用编制、混编混岗、越权审批机构、机构编制审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专项治理工作当中,按照上级巡视组下达的治理任务,该旗共消化超编事业人员150名,消化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58名,预计到今年底将完成全部消化超配任务,发现和纠正了一些部门擅自设立内设机构的问题6件,发现查处了4名“吃空饷”人员并核减了其编制。

三是各级各部门对机构编制管理的概念和认识程度越来越重视,机构随意设置和编制不受约束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作用和地位不断得到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