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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学习制度
时 间: 2015-07-02        来 源: 锡林郭勒盟编办

为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锡盟党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要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推进机关党支部学习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养、领导水平和科学决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学习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主席关于党的建设等有关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发扬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积极探索的精神,紧密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开拓新局面。

二、支部学习采取集中学习方式,由支部书记或支部书记委托一名支部委员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三、支部学习要制定学习计划与安排,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天,也可视情况扩大到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年度不少于12天。

四、支部每次学习要将学习内容、时间、地点和要求提前通知全体党员。不能参加者,必须向支部书记或召集人请假。

五、支部每次学习宣传委员要做好学习记录,详细记录每一次学习的内容、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名单和发言要点。每人要有专用学习笔记本,认真记录学习内容和心得体会,以备查阅。

六、支部学习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自学要有学习笔记。

七、要建立支部学习档案。学习计划、安排意见、考勤簿、学习记录、发言材料、学习情况通报、有关学习资料等,统一归档,以备查阅。

八、支部学习委员要不定期检查全体党员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九、将学习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着重考核坚持学习制度、完成学习任务、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党性锻练情况。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的考核依据。

十、支部学习情况每半年以适当形式可向全体党员通报一次;年终要有全面总结,并与下一年度的学习计划报盟委组织部和宣传部,抄送盟直机关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