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书信息变更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机关、群团等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信息变更的申请和办理。
二、办理依据
《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
三、受理机构
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应当具备的条件:
变更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机构地址、负责人的,应当向赋码机关提出申请。
(二)准予变更的条件:符合变更的情形,且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有效。
五、申请材料目录
1.《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信息变更申请表》原件,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因变更事项的不同,还应当提交下表中所列的其它相应文件:
变更事项 |
应当提交的文件 |
机构名称、性质 |
机构名称及机构性质的批准文件 |
机构地址 |
机构地址确认证明 |
负责人 |
负责人任职文件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原件 |
注:以上材料均提交一份。提交文件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当加盖本机构公章。
六、申请接收
现场接收。(盟党政办公楼3楼316室,电话:0479-8273122)
七、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复核、发(缴)证。
八、办理结果
经复核变更信息的机关、群团取得信息变更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九、结果送达
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当场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十、上缴旧证
申请人在领取变更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时要上缴变更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附件:1.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信息变更申请表
2.机构地址确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