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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服务指南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换)领的申请与办理。

二、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章相关规定。

三、受理和决定机构

锡林郭勒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换)领应当具备的条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或者毁损。

(二)准予补(换)领的条件:符合上述条件,且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符合法律规定。

五、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要求

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

原件

 

按说明填写

2

未遗失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原件

 

现存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3

加强证书管理的改进措施

原件

说明证书遗失或毁损原因及今后改进措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

 

六、申请接收

1.网上申请。(通过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接收。事业单位使用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提交申请)

2.现场接收。(盟党政办公楼3楼316室,电话:0479-8273122)    

七、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

    八、办理结果

事业单位重新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九、发(缴)证书

对遗失或者毁损严重无法查证证书全部内容的,收回未遗失或者毁损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者副本,补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对于毁损较轻可以查证证书全部内容的,收回毁损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十、结果送达

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短信或网上办结通知等方式通知申请人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十一、公告

对于补领证书的,登记管理机关发布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废的公告。

 

附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样本

 

附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样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