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委委员出席会议。盟人大工委、行署、政协班子成员,盟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和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盟国家安全局负责同志,盟直各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各旗县市(区)党委书记、组织部长、编办主任列席会议。
盟委副书记、盟长霍照良就《锡林郭勒盟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作了说明,盟委书记罗虎在作了讲话。
会议指出,深刻认识深化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尤其是“十个必须”“六个贯穿始终”的要求,全盟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自觉把深化机构改革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知行合一,不走板不走样,不能出现偏差误差温差,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强调,准确把握改革方向,主动对表政策要求,要统筹优化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建立健全党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优化党委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加强党的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推进纪律检查体制和监察体制改革,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要合理设置配置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机构及其职能。自治区《关于盟市、旗县(市、区)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对盟、旗两级的必设机构进行明确。除此之外,各地根据地区经济社会特点,根据“不要求上下完全对应”或既允许“一对多”也允许“多对一”精神,科学设置体现地方特色的机构,加大部门内设机构综合设置力度,加快部门内部职责和业务整合,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更好地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关于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两个不突破”的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置机构,盟本级党政机构限额不超过47个,旗县市按类别划分为小、中、大三类,党政机构为35—37个。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在机构改革期间各地编制总量不得突破,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核定各部门编制,力争通过改革用活用好编制资源。要加大部门间、地区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加快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平台,及时公开机构编制有关信息,不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严禁借改革之机擅自提高机构规格、调整和增设内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严禁在编制数据上弄虚作假,严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
会议强调,要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深化人大机构改革,加强人大对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监督职能,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深化政协机构改革,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优化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深化群团组织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完善管理方式,创新运行机制,促进党政机构同群团组织功能有机衔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平稳有序推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和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理顺事业单位同机关的关系。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推进跨领域跨部门执法,按照法定程序做好综合执法队伍权限调整及授权工作,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执法体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放管服”改革与机构改革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将直接面向企业群众、适宜由基层政府行使的权力,下放基层政府,实现审批服务“就近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会议强调,这次机构改革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触及利益多、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部门要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推进。盟、旗两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担起政治责任、发挥领导作用,切实把机构改革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改革领导和协调机制,全面动员部署,安排好时间表、路线图,确保盟、旗两级改革压茬推进、有序开展。盟、旗两级机构改革任务要在3月底前基本完成。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更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环境。要严明纪律规矩,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建立健全评估和督察机制,加强监督和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机构改革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会议指出,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完成好机构改革工作影响深远、意义重大。会议号召,全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凝心聚力、苦干实干、奋发有力,坚决完成地方机构改革各项任务,扎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向建国70周年献礼。
附: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机构设置表和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机构设置表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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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组织部 |
宣传部 |
统一战线工作部 |
政法委员会 |
政策研究室 |
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政策研究室) |
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盟司法局) |
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办公室) |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
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盟行署外事办公室) |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盟审计局) |
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盟教育局) |
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农牧局) |
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退役军人事务局) |
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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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 干 部 局 |
保密机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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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锡林郭勒盟委设置纪检监察机关1个,计入机构限额的工作机关12个(设在相关部门的盟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
其中,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办公室挂盟档案局牌子;
组织部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盟公务员局牌子;
宣传部挂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盟行署新闻办公室)、盟
新闻出版版权局牌子;
统一战线工作部挂盟宗教事务局、盟行署侨务办公室牌子;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挂盟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挂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
保密机要局挂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盟国家保密局、盟国家密码管理局牌子。
教育工作委员会与盟教育局合署办公,不计入机构限额。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机构设置表
办公室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局 |
科学技术局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局 |
民政局 |
司法局 |
财政局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然资源局 |
生态环境局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交通运输局 |
水利局 |
农牧局 |
商务局 |
文体旅游广电局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局 |
审计局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统计局 |
能源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医疗保障局 |
人民防空办公室 |
扶贫开发办公室 |
外事办公室 |
金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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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 |
政务服务局 |
【说明】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设置工作部门34个。其中,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民族事务委员会挂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牌子;
财政局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
文体旅游广电局挂文物局牌子;
卫生健康委员会挂蒙中医药管理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知识产权局牌子;
行署外事办公室挂口岸管理办公室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