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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扎实推进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 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苏木乡镇和街道作为我国五级行政管理体系的“最末端”,既是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201911月以来,按照中央、自治区改革精神,锡林郭勒盟扎实有效推进全盟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提升便民服务能力水平,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优化机构设置,实现组织管理更加“扁平化”。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在自治区党委明确的机构限额内,整合优化苏木乡镇和街道内部决策、管理、监督职责及力量,因地制宜,综合设置苏木乡镇和街道党政机构、事业单位,在苏木乡镇“5+3”和街道“5+1”机构设置基础上,部分城关镇、重点镇及其他设社区的镇增设了城市管理办公室,既实现相对统一又满足客观实际。同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将旗县市(区)政府部门设在苏木乡镇的畜牧兽医站、草原监理站、财政所等215个站所全部实行属地管理,与苏木乡镇新设立机构进行了资源整合。改革后,全盟71个苏木乡镇设立党政机构375个、事业单位212个,向苏木乡镇转隶人员526人;7个街道设立党政机构35个、事业单位7个。

二、完善工作机制,实现服务管理更加“集成化”。进一步扩大基层审批服务执法权限,依据自治区政府制定的赋予苏木乡镇和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各旗县市(区)结合基层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有针对性地承接赋权事项,全面提升了苏木乡镇和街道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全盟78个苏木乡镇和街道统一设立党群服务中心,将基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党群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全盟70个苏木乡镇设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对集中行使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苏木乡镇行政处罚权,并厘清与旗直部门执法范围、权责边界,基本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三、推进转变职能,实现履行职能更加“规范化”。按照中央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要求,将调整和优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机构职能作为改革的重点,重新梳理确定苏木乡镇和街道各办、局、中心职能,进一步推动苏木乡镇和街道工作重心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转移到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共环境上,转移到进一步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上,逐步建立起功能齐全、权责一致、运转协调、保障有力、依法高效的基层管理体系。目前,各苏木乡镇和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五定”方案陆续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