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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锡林郭勒盟委编办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 助力基层减负增效

         真减负、减真负,激励基层干部敢担当、有作为,是党中央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大举措。在全盟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中,中共锡林郭勒盟委编办将以放权赋能减负增效为核心,着力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通过规范并优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配备,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厘清层级职责关系,推进管理资源下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升基层服务和治理效能

优化机构设置,形成运转高效的组织体系。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在自治区党委明确的机构限额内,整合优化苏木乡镇和街道内部决策、管理、监督职责及力量,因地制宜,综合设置苏木乡镇和街道党政机构、事业单位,在苏木乡镇“5+3”和街道“5+1”机构设置基础上,10个城关镇、重点镇及17个设社区的镇增设了城市管理办公室,既实现相对统一又满足客观实际。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将旗县市(区)政府部门设在苏木乡镇的畜牧兽医站、草原监理站、财政所等215个站所全部实行属地管理,与苏木乡镇相关机构进行了资源整合。改革后,全盟71个苏木乡镇设立党政机构375个、事业单位212个;8个街道设立党政机构40个、事业单位8个。

推动放权赋能,形成良好的基层工作环境。针对苏木乡镇和街道“有责无权”“权责不一”等问题,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坚持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旗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行使的99项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点多面广的行政权力事项交由苏木乡镇和街道行使。重点扩大苏木乡镇和街道在农牧业发展、民生保障、生态保护、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审批服务执法权限,为人民群众就近办事提供便利,有效解决了过去“看得见的管不着,管的着的看不见”的问题。全盟79个苏木乡镇和街道统一设立党群服务中心,将基层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党群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按照执法重心下沉和属地管理原则,全盟70个苏木乡镇设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苏木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厘清与旗直部门执法范围、权责边界,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强化资源下沉,形成加强基层的工作导向。全盟各地区积极推进编制资源向苏木乡镇和街道倾斜,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推进编制人员划转,切实缓解基层编制紧缺、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在改革当中,向苏木乡镇转隶人员521人,招聘大学生村官149人,安排苏木乡镇公务员考录计划178名、事业单位招聘计划100名。各旗县市(区)结合畜牧兽医站、草原监理站、财政所等站所实行属地管理的实际,将相关部门单位管理的资产、设备一并移交给苏木乡镇,全面保障基层工作正常运行。

推进减负增效,形成职责准入的制度规范。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实行苏木乡镇和街道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厘清旗县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苏木乡镇和街道的职责关系。各旗县市(区)相继建立苏木乡镇和街道职责准入制度,旗县级职能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交由苏木乡镇或街道承担的,要在充分听取苏木乡镇和街道意见的基础上,经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审核后报盟行署批准;有关阶段性、临时性的工作,确需苏木乡镇和街道承担的,由各旗县市(区)党委和政府(管委会)研究提出意见,并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权限、分工、期限等具体要求,落实人员、经费以及业务培训等保障措施,切实防止层层转嫁责任,事事推给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