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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梳理公布县乡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 不断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厘清旗县市(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苏木乡镇(街道)的职责关系,明细“属地管理”职责,大力为基层减负,锡林郭勒盟委编办加强协调联动、积极担当作为,全面完成县乡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梳理公布工作,持续巩固深化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成果,努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编办、司法厅、政务服务局《关于明晰旗县(市、区)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的通知》精神,加强与盟司法局、盟政务服务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就基层承接赋权事项、厘清职责边界等事项进行反复沟通,联合印发清单梳理编制工作的通知,确定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夯实工作基础,精心部署推进清单梳理编制工作。

加强指导,积极沟通联系。按照自治区党委编办安排部署,在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认真指导各旗县市(区)和苏木乡镇(街道),协同各旗县市(区)党委编办,聚焦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安全生产、教育卫生、农牧林草等方面问题,编制旗县市(区)和苏木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努力推动建立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依法保障的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截至6月底,全盟13个旗县市(区)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作为县乡履职、监管和问责的重要依据。

规范流程,实行动态调整。坚持职责法定、权责一致、高效透明的原则,在旗县市(区)和苏木乡镇(街道)实行共同事项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凡出现县乡两级职责不清事项的,按程序及时添加至清单。对已列入清单事项,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旗县、苏木乡镇两级权责清单调整或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及时按程序对清单进行增减调整。同时,各地均已明确严禁旗县级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擅自调整清单或旗县级职能部门擅自将已明确由自身承担的职责任务交由苏木乡镇(街道)办理。

          督促检查,确保落地落实。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工作任务,统筹部署推进各项工作。各旗县市(区)党委编办、政务服务局、司法局成立工作专班,组织相关人员针对清单逐项梳理,细化任务分工,明确程序环节,压实工作责任,编制清单事项的“流程图”“说明书”。对于涉及多部门的职责事项,由事项归属的主责部门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杜绝推诿扯皮。各旗县市(区)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切实发挥改革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的力度,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规范“属地管理”相关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