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加强党领导机构改革工作的体制机制,全面做好苏木乡镇和街道改革“后半篇”文章,始终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全过程,着力健全苏木乡镇和街道党(工)委领导基层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党(工)委主体责任,发挥其职能作用,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
二是抓优化机构设置,加强机构职能统筹。按照改革精神要求,对全盟79个苏木乡镇和街道的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进行重新调整、设置,科学配置机构职能,明晰权责边界。对苏木乡镇和街道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进行优化整合,新组建70支综合行政执法局,实现苏木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同时,建立旗县市(区)直部门派驻机构纳入苏木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工作机制,所有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任命和考核需征求属地意见,进一步理顺了派驻机构管理体制机制,增强了不同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
三是抓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工作力量。根据基层事业编制限额要求,在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前提下,推动原苏木乡镇派驻站所工作人员下沉基层,平稳转隶人员576名,及时充实了基层工作力量。严格实行编制层级管理,优先保障基层用编计划,配合组织、人社等部门做好公开考录、招聘、定向培养等工作。2022年计划招录苏木乡镇和街道公务员54名、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生58名,基层干部队伍结构逐步得到优化,基层工作力量得到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