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工作流程。将编制县乡共同承担责任事项清单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加强对旗县市(区)业务人员培训指导,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清单编制流程,细化任务分工、程序环节,压实工作责任,为规范“属地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为提高工作质量,对各旗县市(区)编制的县乡共同承担责任事项清单,进一步征求了盟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司法局、政务服务局等相关业务部门的意见,对其合理性、合法性和必要性进行认真审核。清单汇总完善后,再次征求了旗县市直相关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意见建议,确保清单内容完整、责任主体明确、职责边界清晰。
丰富清单内容,提升工作质效。紧紧围绕“清单梳理要准、清单要素要全、清单运用要实”的目标,按照自治区党委编办任务分工,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围绕自然资源领域(含土地管理、矿产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县乡共同承担、发生频次高、易出现推诿扯皮、职责不清的事项,编制完成了《锡林郭勒盟旗县(市、区)部门和苏木乡镇(街道)自然资源领域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指导目录清单》,共涉及27项内容,其中:自然资源管理方面18项、水资源保护方面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