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锡林郭勒盟委编办严把“三关” 扎实做好开发区管理机构“三定”规定审理工作

         为确保全盟开发区管理机构“三定”规定依法有据、清晰规范,锡林郭勒盟委编办认真审理开发区管理机构“三定”规定,严把文字表述、职能界定、审核程序“三关”,确保开发区管理机构“三定”规定严肃权威,为推动开发区管理机构高效运行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严把文字表述关。细化工作标准,制发“三定”规定模板,明确“三定”规定的整体框架,明晰“三定”规定初稿的表述方式,并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模板起草“三定”规定初稿,确保各开发区管理机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等方面内容涵盖全面、准确到位。

    二是严把职能界定关。依据中央、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作为审理开发区管理机构职能职责的主要依据,认真梳理,科学界定,理顺各方职责关系,严把开发区管理机构职权法定关,推动形成机构规范、职能清晰、运行高效的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

    是严把审核程序关。严格审核开发区上报的“三定”规定初稿,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逐字逐句审理,反复沟通研究,提出审理意见,指导各地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三定”规定送审稿,按程序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并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