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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为契机 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领导

 

锡林郭勒盟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过程中,牢牢把握加强党的领导这一根本要求,将加强事业单位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通过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职能配置、科学设置机构等措施,切实发挥党把方向、谋大局、定决策、促改革的作用,事业单位党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

一是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在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中体现党的全面领导。在制定改革方案过程中,将坚持和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全面领导进行了专章专款表述,明确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事业发展;完善保证党的领导的制度安排;选好配强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党政机构职能统筹等方面主要任务。在制定“三定”规定中,要求所有事业单位必须对事业单位不同党组织的作用发挥进行明确。

二是突出程序规定要求,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要求部门单位改革方案必须由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并以党组(党委)文件上报。在调研对接过程中,专门就做好事业单位党组织调整、领导职数核定、党务内设机构设置等工作会同盟委组织部、直属机关工委进行了2次座谈,共同商讨相关机构设置事宜。

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党的组织设置,加强党建工作力量配置。经盟委研究,及时调整了涉改事业单位党组织,新设立事业单位党组6个,变更名称1个,撤销4个。在事业单位“三定”规定中,设置机关党委4个,核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4名,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4名;设置党群工作科10个,按标准核定了科级领导职数;未设党务工作机构的,核定专职负责党务工作副科级职数2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