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职能体系,优化事业单位布局。在改革中,紧紧围绕建立优化协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目标,着重突出机构重塑,科学规划了公益事业发展布局。整合规范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将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整合为1个,对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整合为1-2个。聚焦三大攻坚战,为相应主管部门设置了综合保障机构;围绕高质量发展,组建了农牧业技术、品牌建设等推广促进中心;注重公共服务均等化,设置了教育教学指导、医疗保险等服务中心,提升了疾控中心、乌兰牧骑等机构规格。全盟涉改事业单位由改革前的1716个精简为1223个,精简比例29%。
二是开展检查验收,推动单位履职尽责。为推进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督促事业单位履职尽责,盟委编办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四个工作组,对各旗县市(区)和盟直部门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验收,现场反馈问题,督促加快整改,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通过检查验收,各级各单位完成了“三定”规定印发、机构挂牌、领导班子配备、法人登记、人员转隶、财政保障、岗位设置等工作任务,事业单位布局优化、职能职责明确,作用发挥具体、公益服务质量提高,事业单位改革成果效益初步显现。
三是加强监督指导,巩固深化改革成果。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指导和监督,持续巩固事业单位改革成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大“条条干预”的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事业单位“三定”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相对稳定,不得随意“翻烧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的要求,加强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的评估,促使各事业单位以全新面貌履职尽责,提高公益服务能力,提升公益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供稿:刘忠伟 审核:许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