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继续做好二连浩特市、西乌珠穆沁旗两个区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地区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二连浩特市、西乌珠穆沁旗分别完成了10支和7支执法队伍的机构整合组建工作,职责和人员整合到位,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工作制度、执法流程等已对外公布。
二是抓好锡林浩特市、乌拉盖管理区两个盟级试点地区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批转印发两个地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梳理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责清单。
三是督促指导盟农牧业局、盟水利局两个盟直试点单位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批转印发两个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梳理系统内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职能职责,研究提出执法职责调整和执法队伍整合设置意见。
四是配合做好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和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林郭勒盟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锡林郭勒盟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改革。
五是对锡林浩特市、西乌珠穆沁旗、盟农牧业局、盟水利局试点地区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展和改革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指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盟市、旗县(市、区)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已报自治区待审批的《锡林郭勒盟机构改革方案(送审稿)》精神,结合党政机构改革研究,拟制盟直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并同步推进。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牧业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继续推进城市管理等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巩固改革成果、深化改革精神。